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云浮德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云浮商标申请中的禁忌内容

云浮商标申请中的禁忌内容

作者:云浮德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8-20 08:45:06

在云浮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商标申请是一个严谨且法律性强的过程。为了确保商标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保护性,申请人在进行商标申请时必须避免触及一些敏感和禁止的内容。以下是云浮商标注册申请中不能触及的几大类内容:

一、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

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申请人不得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误导公众认为该商标与驰名商标存在某种联系。

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申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包括但不限于损害他人在先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二、避免使用不良社会影响的内容

社会热点和敏感词汇:申请人应避免使用社会热点名词或含有敏感政治、宗教色彩的词汇,这些词汇可能引发公众反感或误导消费者。

名人或烈士姓名: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烈士、知名度较高的名人姓名作为商标,这既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可能构成侵权。

三、禁止使用特定标识和字眼

官方标志和检验印记:商标不得与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以避免误导消费者或损害政府公信力。

特定地域和行政级别名称:申请人应避免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作为商标,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已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

四、其他限制性内容

通用名称和描述性词汇: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不得仅由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

不良文化和社会风俗:商标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和社会风俗的内容,如淫秽、色情、暴力等。


 

版权所有:云浮德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